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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第二批)
来源:太阳成tyc122cc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公司与中山大学等国内高校签署的本科生交流培养协议,公司将从2013级、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员工赴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交流访学,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选派办法

1、符合申请访学公司专业要求的公司2013级、2012级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交流访学(访学公司及专业见附件1),申请交流访学的员工需填写《太阳成tyc122cc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交到所在公司教学办公室。

2、各公司根据申请员工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推荐表见附件3),教务处综合各公司报名情况及申请公司的相关要求确定选派人选。

二、相关费用

1、学费:访学员工正常缴纳公司学费;

2、住宿费:访学员工按访学公司标准向访学公司缴纳住宿费;

3、其他费用:访学员工在访学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由本人自理。

三、访学员工在访学期间的相关要求

1、访学员工在访学期间原则上至少要修读与公司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公司开设的学分;

2、访学员工按照访学公司的规章制度,享受访学公司员工的相同待遇,应遵守访学公司的规章制度;

3、访学员工一经派出,不得自行中断交流访学,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本人申请,双方公司批准后,方可返校。

四、报名时间

请于6月3日上午11:00之前将报名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太阳成tyc122cc教务办B329,王南老师,电话:85155120。

各公司请于6月4日前将本公司的报名材料(申请表和推荐表)报送到教务处合作培养科。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liu_xh@jlu.edu.cn

咨询电话:85166253

联 系 人: 刘老师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